1.写一篇关于自己的作文
大家好,我的名字叫项某某。
我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初一新生,与众多新生一样,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着强烈求知欲望的心来到了神圣的殿堂。想必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吧!下面我就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 本人相貌平平: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不大但炯炯有神的眼睛;眼睛下面是塌的几乎贴到脸上的鼻子,甚至能让人想起“坦荡平原”“;鼻子下面是我那张能说会道的嘴,它时常能帮助我给大家带来欢乐!我虽然相貌平平,但是我的性格却和很多和我同龄的女生大不一样: 我有一头乌黑、清爽的短发,再“配”上我的外表和名字,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男孩子。
我的爱好和性格也和众多男生一样,我爱好体育,羽毛球和乒乓球室我的最爱;我的性格也和男生差不多,我喜欢干事利索,一本正经,有始有终,不喜欢拖泥带水,磨磨蹭蹭的。这也许算是我的优点吧!因为,从小我就喜欢一本正经、坚持不懈地去做一件事,就算遇上再大的困难,我也会继续。
我可不是在吹牛: 记得我刚从老家转学到北京的时候,我对英语真得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——一窍不通。那时我已经四年级了,我这个人本来就要强,看着同学们在考试的时候总是能拿到理想的分数,自己却不可以,心里真得很不是滋味。
也就是在这时候,我在心里暗暗里下决心:我一定要赶上我们班同学,争取超越他们!从那以后,我便开始为兑现自己的诺言付出努力:每周日都上3个小时的课外班;每天晚上都做练习……就这样,凭着我对英语的执着,我的英语成绩慢慢的提高了,不知不觉中,我的英语成绩已经名列前茅,这使得我别提有多高兴了!同样,这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: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!你们说,是吗 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,当然我也许多缺点。但其中最“致命”的还是我非常的马虎。
这个缺点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了,我真得很想改掉它。可是,我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,总是在重要关头出现一些小错误。
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改掉这个缺点,还是那句老话: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!我相信,总有一天我会有我的优点战胜我致命的缺点。 你们认识我了吗?这就是我,一个相貌平平的我,一个像男孩子一样的我,一个坚持不懈地我,一个马虎的我 在沧海中,我是一粒沙。
我,隐藏在茫茫人海中。我既没有柔美的身段,也没有亮丽的双眸,但我有进取的心,有似水的梦怀,有崇高的理想,我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。
我,不愿随波逐流。在《未选择的路》中弗罗斯特曾写过:“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,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。”
“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,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。”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。
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,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。在偷觑他人的同时,也否定了自己。
我,不愿随波逐流。在《未选择的路》中弗罗斯特曾写过:“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,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。”
“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,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。”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。
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,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。在偷觑他人的同时,也否定了自己。
我,幽默宽容。我向来不喜欢看别人满面怒容的样子,我认为他人的笑才是天下最美的风景。
所以每天,我都会变成一颗开心果,尽可能地给他们带去欢乐。“比大地宽阔的是海洋,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,比天空宽阔的是人的心灵。”
宽容使狭隘的胸怀容纳百川,所以对待别人的过失,我都付笑谈中。 我,要做自己。
齐白石老先生曾说过;“学我者生,似我者死。”走不出前人的框架,自然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天地。
当流行泡沫小说时,我感觉那时在浪费时间,当流行网络游戏时,我感觉那是在虚度青春。要做自己,看清真实的我,拿出十二分的信心,告诉自己:“我就是我,凭什么跟他一样?!”抛掉那些人为的浮华雕饰,亮出自己的王牌,追求自己的个性,做我自己,最好! 我,积极进取。
小小的我是一粒沙,但不甘于落后,一生庸碌无为。我愿做生命的酋长,做一粒不朽的珍珠泪。
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。我渴望朝向艺术之塔,文化之巅,事业之厦,庆功之缘,不负这繁花似锦的时代,留一行扎实稳健的足迹,把美和爱洒向人间…… 这就是我,风华正茂的我,意气风发的我。
这就是我,幽默宽容的我,不甘落后的我。 我就是我——天下无双。
2.介绍自己的作文怎么写
你几年级勒,我不知道你的写作水平勒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,我的名字叫陈硕,看了这个名字,可能有的人会认为我是一个男孩子,其实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外向的女孩子。
因为我爸爸姓陈,又是硕士,所以全家人都希望我能够像爸爸那样也是硕士。 我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,喜欢梳一把马尾巴。
我有一个椭圆形的脸蛋,像一小鸡蛋,在那椭圆形的脸上,长着一双又大又灵的眼睛,眼睛里的黑眼珠,像一个黑葡萄。我的鼻子高高的,嘴巴红红的,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,我真喜欢妈妈给我的这张脸。
我今年十二岁了,是家里的独生子,也是家里的“掌上明珠”,爸爸、妈妈平时都爱宠着我。 我在班上的学习虽然谈不上数一数二,却是小有名气,我的人缘也很好,班上有一大半的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,其中还有我的“知心朋友”。
我不仅朋友多,而且兴趣爱好也多的不得了,有:“画画、玩电脑、游泳、弹钢琴、看书……。 我最喜欢看书了。
我很小的时候,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的识字手册,还经常给我读一些故事书,可以说,我的童年就是在书海中度过的。随着我年龄的增长,我家的书也越来越多,现在我家就象一座小图书馆,到处都是书,我自己的书更是多得数不胜数,整整放了两个柜子。
虽然我平时一向很节约,但是对买书却毫不吝啬,只要是我喜欢实用的书,而且不是很贵,我一定会马上买下来。有时候我遇到一本好书,又因为价格太贵而不能买,我一定会翻来覆去地看好几遍才甘心,所以每次我一进书店,都要看上大半天。
高尔基曾经说过: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”。 而我也坚信:好书能伴我一生。
我常常因为看书而误了其他的事情,因此爸爸、妈妈经常开导我说:“看书要学会适而可止”。为此有时我也很伤脑筋,想来想去,我下定决心,以后一定要学会克制、克制再克制! 这就是我,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。
没要求哒----具体要写虾米?。
3.介绍自己的作文怎么写
篇一:介绍自己
我叫张颖,今年10岁。我想大家一定还不太熟悉我吧!那我就做个自我介绍吧!
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。人家说,喜欢紫色的人性格活泼直率,有极加的变通能力。说到这里,我不由地想到我的性格,我的确是个有个性、敢作敢为、敢说话的人。一次,妈妈带我去她的同学家玩。刚到那位阿姨家,我便见到一位小妹妹躲阿姨家,好像很怕生。我见到此景,便知道可以表现以下我的交友能力啦。我坐到了那位小妹妹身边,伸出手,说道:“来,我们交个朋友吧!”她也伸出手,和我握了握。聊了一会儿,我和那位小妹妹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。因为我的口才,我的人缘特别的好,上课发言也总有我的份。我长大想当一名律师,难道从小开始练习口才不是我长大当律师打下的基础吗?
我有许多爱好。但最让我喜爱的还是看书。我喜爱阅读,不单是它能教我许多知识,它还能我心情愉快,变的开朗活泼。一天,我在学校处的很不愉快,百般无厌地回到家。见到父母亲,因为心情不好,而跟他们大吵一架。这时,心情落到了最地层,我躲在房间,无意中翻开一本逗你笑一笑的笑话书,书里又浮县出我百看不厌的的笑话。不一会儿,我就被这本书逗笑了。我的心情仿佛又好了许多,回忆起刚才对父母亲的不不对,真实惭愧不已呀!
这就是我,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。
篇二:介绍自己
人家都说:我不能“说”,也就是不能当主持人,我就不信。我在五年级时参加朗诵比赛得了奖,给说我的人一个有力的回击,这样一来,再也没有人赶敢说我不能“说”了。
我有优点,也有缺点,先说我的缺点。我虽然口才好,可是也给我带来了一些苦恼,有一次,老师在分析《鲸》这一课,我就想起当年在青岛水族馆见到的鲸的标本就坐不住了,我顾不上听老师讲课,想把有关鲸的知识告诉同桌。在老师转过身去写字的时候,我的话就一句一句向同桌“迸射”。老师转过身来发现了,对我投来不满的目光,还是那句老话:“老毛病,就是改不了。”就为这,爸妈经常责备我。说起这些,你会觉着我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,但一说到优点,你们又会眉开眼笑了。看,上课抢着回答问题,劳动积极,帮助家长干家务等等。你也许会觉得我的缺点和优点是那么不相称吧!
再来说我的性格和爱好。我性格幽默、活泼,常常都同学们开怀大笑。联欢会上总是我的主持人,当然着要归功于我的妈妈和爸爸。在家里时,爸爸妈妈要我主持他们的朋友们的聚会,所以我主持节目总是绘声绘色的。
现在你们都记住我了吗?我是一个又聪明又调皮还有点骄傲的“秀气中学生”。
4.关于“如今的我”的作文
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倒出一杯冒着热气的水,坐在书桌边,静静的看热气弥漫整个小屋,轻轻的握着杯子,品着那意味深长的爱意,想起母亲!这,俨然成于了一种习惯.50年代的母亲大多没有读多少书,她们的爱不属于书本知识的范畴,是一种叫做母亲的天性,自从孩子的呱呱落地,母亲就用她那似乎永远也用之不尽的爱抚育孩子的成长!学走路的时候,一个人摇摇摆摆的想要“单飞”,但“立场”不稳会摔倒在地上,母亲会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水,弓着腰说“孩子,不哭,喝下这杯水就不疼了!",含着泪花的眼睛读不懂母亲眼里的坚毅与肯定,但体会到了母亲的鼓励与爱意,用那双小手擦干眼角的泪,接过母亲手里的水,一骨碌的倒进嘴里.时光流逝,慢慢的长大,渐渐的觉得自己那时是多么的幼稚与可笑,但也深深的感受到了母亲当时的用心良苦,所以,母亲时时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水,孩子也时时体会那浓浓的爱意.上学了,读书了,母亲会很关心孩子不在自己眼皮底下的生活,只要孩子回家了会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水,殷切的问“孩子,学校读书累不累?老实讲的懂不懂?”孩子会愉快的告诉母亲“我都习惯,我要好好努力”接过母亲手里的那杯水,一骨碌倒进嘴里!看着孩子喝水的模样与小时无异,母亲会摸着孩子的头,欣慰的笑着,额头的皱纹会迅速的纠结在一起.渐渐长大,孩子走入了社会,母亲的腰弯得直不起来了,可还是会拄着拐杖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水,拍拍孩子衣服上的灰尘,笑眯着眼睛说”孩子,辛苦吧,快喝杯热水,坐着歇一歇”望着满头银丝的母亲,孩子接过母亲手里的水,递给她笑着说“妈妈,我不累,你喝”母亲也笑了,额头的皱纹更深,更密.点着头骄傲的说“孩子,你长大了!”.桌子上拿杯水,热气稀薄了许多,端起杯子,仿佛看见了夕阳的余晖把母亲的身影拉得好长,好长.还是那样的喝法,一骨碌把水倒进了嘴里.人到一定的年龄,难免身心疲惫,不妨找处林荫,驻停脚步,让心儿遨游,在岁月的长河里寻觅温馨的点滴,或许可以收获短暂的快乐!随着岁月的侵染,记忆里贮存了太多太多,梳理一遍发现铭刻在心底深处的竟然是那些众多的第一次,那份幼稚,调皮,滑稽,感动交相辉映,终身难忘.儿时的我第一次学游泳,是在村庄后面的那个水库,清晰的记得那是夏天一个夕阳西下的瑰丽傍晚,水性极佳的爸爸带我来到水库边,丢给我一个废弃的汽车轮胎,让我抓住轮胎,两脚用力的扑打水花,爸爸告诉我,在水里只要四肢不停的动就不会沉入水底,我在爸爸的指点下,抓住轮胎像只快乐的鱼儿游着,嬉戏着。
.因为大功告成的我,以为学会了游泳的我,胆大妄为的放开了轮胎,突然,整个人像秤砣一样,一直往下掉,任凭两脚用力的扑打,都于事无补,我喝了满肚子的水,至今我都记得那难受的滋味,是爸爸拉起了我,我害怕得跑上了岸,爸爸严厉的呵斥我“人,不要遇到了挫折就打退堂鼓,要总结教训,不要轻言放弃”在父亲的“逼迫”下,我再次匍匐到水里,用里的扑打着水花.第一次学骑自行车也在我记忆里历历在目,那时候我邻居家小林子的爸爸是个邮递员,每天骑着绿油油的自行车,像风一样在我眼前飘过,我幼小的内心就特羡慕,记得有一次,小林子他爸爸放假了,忘记把自行车搬进屋里,我与一大群小伙伴就偷偷的抬着自行车来到了晒谷场,这个摸摸轮头,那个挨挨轮胎,一副如获至宝的模样,由于在当时的伙伴圈属我胆子够大,在众多伙伴的扶持下,我挡起了轮头,由于当时身材矮小,我的右脚只有伸过三脚架才够得着蹬轮,在大家的一片喝彩声里,我骄傲的挺直了腰板,缓缓启动,车轮滑行,当纠正我得意的时候,噩梦也降临了,晒谷场前面有一块很大的石头,我手脚无措的看着自行车向石头“撞”过去,扑通,我摔个人仰马翻,两眼冒着金花.还有许多的第一次,我笔墨太少,无法一一列举,但就是这些第一次,促使了我的成长,教会了我生活,让我有了现在的自己.岁月如歌,如今的我每每想起这些第一次就会如沐春风,内心深处就会有一丝甜蜜涌上心头.。
5.我眼中的我 作文
我眼中的我2006-10-03 11:07十一假期,哥们都回家了,自己索然无事可做,就想彻头彻尾的把自己翻个底朝天。
只因心理作用,一直以来从不敢客观的审视自己,说实话我是怕。
从小就是从土堆里长大的土里土气的地地道道的农村娃,尽管在城市中混了好多年了,但是仍然难掩一股土味和zh,ch,sh不分的标准方言。我来自农村,我喜欢农村,所以我厌恶那些瞧不起农村人的家伙。
我在家中排行老小,上有姐和哥,也就很自然会受到父母的溺爱,所以也就有了这个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要臭还要硬的脾气。小时候做了错事,经常被爷爷打,但就是不肯认错,两个眼珠子使劲瞪着他,鼻孔中还发出不服的馥馥声,还在背后经常骂爷爷“老头子”,因此爷爷也常常抱怨父母把我惯的不像个样子。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,懂了不少事,脾气也小了不少,但是骨子里的那个拗却是丝毫未消,用个好听点的词就是“固执”“倔强”之类的了。但是这个性格我把他列为我的优点,我喜欢。正因为我的固执和倔强使我经常能够坚持自己的原则和自己的看法,按照自己的观点行事,也许我这个人比较阴险,我从来不会与人正面争执,因为我嘴笨,但让我按照我不认同的观点去行事,办不到,除非你是我的上司,用你的权利强迫我这么做,我无语,我只恨,恨做上司的不是我。
我的心很野,也许用哥们的话说叫心高。她是这样说我的,说我心高。我对现实的生活不满足,我经常幻想着自己能有质的超越。“人活一口气”,我不想被人瞧不起,因此我喜欢小马哥。心有余而力不足,信心十足却无毅力,所以我常常生活在矛盾的世界。我能够在脑海中为自己制定缜密的计划,却没有恒心去按照计划坚持。所以我就像是一个空想主义者。
我会很真诚的对待我身边的每个人。初识阶段,我也许给人的感觉会比较冷漠,不容易相处,但是时间久了你会觉得我是一个挺大度(前提是你的行为别让我太看不过去了),挺热情的家伙,我甚至能够容忍你们拿我开玩笑,我从来不会对些斤斤计较。我羡慕拍马屁的人,也讨厌拍马屁的人。我羡慕的是他们的那张嘴,滔滔不绝,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。我憎恨的也是他们的那张嘴,因为那张嘴里说出来的都与实际不符,听着刺耳(或许是因为我嫉妒他们)。最讨厌的莫过于拍马屁总拍到马腿上的家伙。
说点不要脸的话,我自认为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挺准确的,最起码交的朋友都不是那种做作的人,而且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都能够伸手拉对方一把,朋友做到这个份上也挺知足了。一个原则:对我好的记在心里;对我差的同样记在心里。结果也无非就是“报酬”和“报仇”了。
我性格中最懦弱的一面就是不知道如何处理男女之间的感情。其实我这人蛮腼腆的。即使遇到自己喜欢的人,也时常苦恼于不知道如何去表达,去诠释。说句不怕你们骂的话,我把“她”看得比好朋友还要重!我从来不拿感情开玩笑,当我喜欢一个人时,也许会从行动中体现出来,但是让我说出来,只怕是比蹬天还难啊,尽管我承认自己在其他方面相当的不要脸了。
也许我对待爱情太过认真太过执著,所以很受伤。也许平时的放荡不羁,只是为了掩盖心中的恐惧。
能承受压力并喜欢在压力下工作。也许我比较变态。我就像是一个赌徒,喜欢那前途当赌注。我做事会做的比较绝。我认为我这个人比较犯贱,总爱把自己逼到绝路。只有当我把事情做到破釜沉舟的时候,才能把自己的潜能激发出来,才能把原本认为做不到的事情做成功,就像《圣斗士》中一样,只有在被人一顿狂扁之后,才能把小宇宙燃烧到最高点。想想自己也的确是这样做的,瞒着家人,从大学中逃出来。在喧嚣的北京,每月靠100元的生活费强勒着肚皮,苦苦撑了8个月(现在回忆起来都不知道那时是怎么挺过来的)。我如果向家中要钱,生活肯定会好过很多,也不用每天都饿着肚子,但是我不能,我知道路是自己选的,再苦再难也要挺过来,只要能成功,受点苦又何妨!人生就应该面对挑战,有挑战才有激情。
现在的我,也时常用理性的眼光看问题,尽管我感觉自己更偏向于感性。抛弃学生时代单纯幼稚的想法,从最实际的情况看问题,从利益的角度去观察人际关系,社会就是一个复杂的大舞台。现在的我把“钱”看得非常重。没有钱就是什么都不能做。没有钱就是矮人一头。没有钱就是没有地位。所以我的第一个目标:3年内工资上半万。我想有自己的家,而且在北京混出自己的家。一句话:我不想被人瞧不起!
写了一通连自己都不知道具体在说什么,我把自己眼中的我写出来就是想让自己把自己看得更清楚,因为现在的我我也觉得很陌生!的确变了不少。
想骂就骂!无所谓,敢写就不怕骂!